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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三叠

公元1253年的风花雪月

栎 柏

Occupation
我有龙泉三尺剑,
独倚西墙凡几年。
旧时击节湖海间,
也曾笑傲贺兰雪。

雪泥鸿爪

阳关三叠
December 26

告别

     转眼在阳关写博已有一年了,好几次起意搬家,现在终于下了决心。原本在新浪上也是有个别院的,作为贮藏库材之用,现打扫干净,倒又成了客厅和主卧了,呵呵,节约网络志愿,向我学习。
     瑟里奥一直在催我更新五华楼,但我实际上并无闲暇阅读更多的历史文化材料并输入电脑,所以是一直想把五华楼给灭咯,以免给人留下四体不勤脑瓜生锈的印象,结果新浪博客的接线员却告诉我地址是无法取消的,只能消灭文章,无奈之下,只好翻新整修,也算一举两得。
     “阳关三叠”陪我走了一年,现在搬家了,老家还会经常回来看看,但不会再更新了,原来的东东也不会挪到新家去,就这样保留原样吧。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一种桥段:某个人一去不返,他(她)的亲人还会给一直保留着居室的原貌,多年如一日地打扫。呵呵,自己感动一把。
     曾经造访阳关和将来还会过来的朋友们,怀念老地方的请稍稍驻足,想去新居逛逛的非常欢迎!五华楼的链接见公告栏。
December 20

作为第一人称小说的《风之影》——兼及其它几部小说

书评不是约稿的最好,因为不会发表,可以不写八股,可以写它好,可以写它不好。

读完《风之影》也没明白作者为何要取这个名字(总不会仅仅为了取名而让主人公也写一部同名小说),从情节来看,倒还是主人公胡利安的新作《雾中天使》更恰切,虽然它比较土。

从书名的附庸风雅或许可窥出一二,此书本非风雅之作。它描写的是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两段经历相似的人生,彼此惺惺相惜;两个错开的时空,在同一本书上找到了“虫洞”。即使这一点,在以“书”为线索的众多悬疑小说中,也显不出秀群的新意;而除此之外,论爱情,以相似性而言,金庸的《连城诀》比它更温婉惨恻,论复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比它更惊心动魄。撇开爱情和复仇永恒的主题,《风之影》只剩下巴塞罗那街头巷尾对我们外国读者来说的异国情调和一大堆丁玲当啷响的人名。我一度想到,援引我刚译完的小说里的一句话:“我有时候奇怪为什么艺术家敢于把一些新的东西带到这个世上来……”

也许是广告泽披深远,令我期待过甚,读下来的感觉言过其实。不过,这部第一人称的畅销小说(又是第一人称)倒让我想起不久前读过的《历史学家》。两部书若要比个高低,后者情节的新颖度和质感均超过前者,但前者在结构和人物上又远超后者,如果赋予同样的加权分,《风之影》仍然略胜一筹,虽然优势是微乎其微的。但我个人有兴趣的,是同样作为第一人称的跨时空小说,它们不约而同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

这里的跨时空,不是“穿越”性质的小说,而是指在第一人称的认知范围内出现超越他个人经历的情节,这是第一人称小说最大的瓶颈和最大的挑战。怎样突破“我”的视角局限,怎样才能不着痕迹地让“我”得知其它时空发生的事情?最保守的解决方法就是按照时间顺序写“我”的经历,并让他人的经历在“我”的经历中不断地找寻结合点。即“一元”第一人称小说。

最有实验性的解决方法是“多元”第一人称,对此没有体会的可以去看看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红》,某书评人认为这是作者故弄玄虚,是一大失败,我的看法正好相反,帕穆克开创了第一人称小说的新领域,虽然多元叙述不是自帕穆克始,但是有这份胆量来尝试这么多的叙述主体,我相信在小说史上是前无古人的。(而存在的问题是,“我”在读者感受上的区别度很低。)

为什么第一人称小说不易写?除了“我”认知上的局限外,第一人称非常容易让作者和读者产生代入幻觉,并在广度上受到最大的局限,往往容易显得单薄,尤其是以故事情节为第一的畅销小说,更是需要慎用的叙述方式。《偷走的孩子》的最大毛病就在于此,所以我并不看好它的畅销。

《风之影》和《历史学家》共同的解决方法是书信。抄写书信,大段大段地抄,整章整章地抄,抄地文理兼备,抄得让人怀疑这根本不可能是书信所能表现出来的内容。

如果说《历史学家》的抄信是因为和结构的失败绾合在一起,还让我觉得情有可原,《风之影》的抄信已经到了让我忍无可忍的地步。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篇幅,都是一个叫某某某(记不得了)的女子写给另一位主人公达涅尔看的故事,而这位达涅尔,以让人鄙视的文学才能,不加任何编辑直接贴在他自己故事的中间,捧出一个怪异的三明治。视角的转换成了生硬的强制性行为,这似乎在告诉读者:因为达涅尔必须知道之前的故事,必须在这里解开一切的谜团,所以那个女人必须死,她也必须留下足够分量的遗言。——全然不顾某某某在预感到大事不妙到被害身亡之间是否来得及写这么长的信,也没有表现任何应有的现实心情。仿佛整封信是另一部单行本,只是因为情节需要才临时安插进了《风之影》。如果不是“信”中写到了几处收信人的名字——以强调读信人的在场——我压根就不会把它当作是信。

与之相较,《偷走的孩子》虽然结构和故事都简单,但却没有如此致命的问题。它的“二元”第一人称完美发挥了黑格尔美学的映照。它使用了正反对比、补叙、时间差等等在第一人称小说史上应有一席之地的技巧手法,伴以揉搓成一股股细线的功能性细节,将小说串联成整体。

《风之影》的瑕疵还包括某些关键情节无法让人信服。除了上面说的太长的信,还有胡利安在焚烧书库时把自己也烧了进去,严重毁容,并成为小说中最大的身份悬疑。作者完全没有交代,胡利安为何会让自己惹上池鱼之灾?从后文的看,他完全没有轻生的念头,那么,他也可以不必把自己烧得那么惨吧?还有,那封太长的信中有太多的细节已非写信人所能详知,而她竟能历历数来,从容道来(比方信中居然从一个中弹垂死者的角度来进行描述,而该垂死者并没有和写信人发生接触,也无从传达当时的视角和感受。)这是写信吗?这是写小说。还有,我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也是小说中最大的情节悬疑:胡利安他老人家为何非要焚书不可呢?当然,书中的解释是,他痛恨自己的人生,也因此痛恨心血之作。但这种理由,哦,还不如直截了当地写成为炒作而烧书呢。

 我在文学批评观上并不保守,我喜欢支持后现代的各种表现,但我还是认为,小说可以散文化,剧本化,甚至诗化,但至少应该像小说,而信也应该像信。如果实在搞不定,干脆写成书信体小说,不要让一部蛮可以更充分表现作者在运思上的才气和水准的作品,变得不伦不类……
December 13

当时也道不寻常

月初去了一趟汕头大学,回来就对Ray Chen着了迷。在汕大住在他设计的会议中心里,说实话,Ray是该中心的设计师还是我推导出来的,但推导公式据rat说还是比较过硬。

一直比较喜欢轻灵通透的简约型建筑设计,会议中心正是这一类型,材质简单到只有玻璃、木材和一种我不知道是什么的黑色石材。大面积的用色,两楼回廊一整面的红色涂料、底楼餐厅一整墙的木条(最让我心动的是中间还稍稍凹了进去,形成半卵状,非常有效地打破墙体的平面化)、电梯一整面的木条、天井是浅浅的水池,底上铺满白色碎石,感觉颇似贝聿铭设计的日本美秀美术馆。两楼西侧的楼梯较宽,侧栏也全部是木条铺砌,地面是白色地砖,东侧的楼梯较窄,地面是黑色石材,走廊两边铺白色碎石,不注意看,不会留心到通道地面中央的一排照明,但到晚上,红色的灯光打起,魅惑之至,如入幻境。

会议中心是那种典型的只为夜晚而存在的建筑。白天外观也一般般,晚上灯光会从想象不到的地方恰到好处地投射出来。底楼餐厅临水的一面全部处理成景观窗,天黑后从两楼以上的回廊(也有大面积的视窗)走过,只见餐厅的橙色灯光倒映水面。景观窗外的景致从来不浪费的,一丛修竹或是八角金盘。建筑倚山,得天独厚,两楼恰与山脚一片较为平整的土地为齐,回廊外也设计了两处夜景小品,一处山石,既不玲珑,也不象形,但夜里一束小小灯光,立刻晶莹剔透起来,另一处是一株乔木,正好和山石高下相称。

说到外部景观设计,也挑不出半点毛病。宾馆区阳台都靠湖,两楼外面的堆山做得犹如空中花园,汕头地气温暖,这个时节我窗外桂花依旧飘香。隔着绿影隐约望见澄碧的湖水,但从湖边往阳台看却只见纯白色的外围,私密性可说也是相当好。高兴的话可以翻过阳台栏杆到花园里走一走,不过显然有这等兴致的只我一人。住了两天,翻栏杆无数次,拖着拖鞋四处游荡,差点被山上的狗赶。

没有像仿古建筑那样的飞檐琉璃,甚至连坡顶也未加考虑,但会议中心就是这样一股深沉的东方韵味。借景的优势被极致发挥,数量远高于一般建筑的景观窗借来了湖,借来了山,借来了绿意,而且每处布置都自成画面。水的流动性和灯光的交互作用显然也在预期之中,介于东西之间,使得东侧略显厚重的公务色调和西侧洁净利落的生活气息谐调,融溶。回廊极尽利用中国园林建筑的空间变化,第一次走,差点迷路。

汕大的日月潭不可错失它的清晨与黄昏,但日月潭旁的会议中心更不能错失午后阳光从枝叶间摇落,碎金般地铺上写字桌上的一刻……素来痴迷于光影效果的我,顿时无法自拔。

在台湾设计界声誉最隆的Ray擅长室内设计,94年当选大中华区最具影响力的五位设计师之一,05年获“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因须继承家业,早年并非建筑科班出身,后瞒着家人去东京设计者学院并以第一的成绩毕业。91-93年成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建筑研究室,93-02成立公司,担任总监,02之后成立十月设计。被誉为台湾文化界奇迹的诚品书店,半数以上是他设计,台北的信义旗舰店,据说最为美丽。他在上海的唯一一件作品是莫干山路的宽庭会所。汕头大学令人惊艳的图书馆也是出自他手。

他叫陈瑞宪。

 

December 10

传奇的翻译经历

SC的翻译到了今天,总算接近尾声。说起来真是流年不利,好事多磨,一个月就译完的书,活活拖了三个月还没有定稿。先是刚刚译完那阵,给作者写信请求解答疑问,结果作者大人开金口:这个的确是错误,但已经在final version中得到修正,换言之,编辑给我的居然还不是final!记得翻译到三分之一时,版代通过编辑发来一个信件,说部分译者拿到的不是final,要求按照最新定本翻译,我对照了下,发现和原先那个无甚出入。如此看来,连版代都没有搞清楚哪个才是最终版本。

好吧,这下从作者大人手中拿到了final的电子版,总算放心了,于是从头开始校对。不料祸不单行,给我重装电脑的家伙莫名其妙地操作失误,把一切存储重归于零!(如今已经不想再回顾事故过后的一周心情,以免又激起我的砍人之心。整整20G的资料!)而36章译稿我只另存了28章,而且还是完全没有经过校对的。电脑拿去恢复数据,似乎恢复出了部分译稿,但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后8章其实是没有另存过的,把那些或许有用的恢复译稿连同其它垃圾一起又删除了。大约是一周后,发现这一惊天大错,严重怀疑自己的智商,自信心下降到三年一遇的低谷。

不幸中的大幸,最后8章的译稿是国庆节时在家完成的——记得译完最后一章是中秋节那天。但我又有不喜欢在别的电脑上(包括自家的电脑)留东西的习惯,做完也就删个干净。结果又把那台电脑送去让人恢复,运气的是居然恢复了4章,另4章恢复了近半,完全丢失的只有23万字。

好吧,只好从头补起,然而——再度令我抓狂的是,定稿的书里面居然还有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的错误。有一处他写到Thomas Carlyle某首诗中有淹死的猫,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译者,当然会查考原诗并加上适当的注释,但我查来查去查不到,只好又请教作者大人,说自己只是比较好奇,不晓得卡莱尔写过那首诗里有淹死的猫咪,貌似Thomas Gray倒是写过一首的,不料大人次日回信说是他错了,应该是此托马斯非彼托马斯,这个问题只好到paperback里面去纠正了。

我把这个波折当作笑话给小瑶瑶讲,敬业的小瑶瑶又转给了更敬业的灰鹰爵士,爵士联系了代理商,代理商得知消息,呼啦啦地全世界发邮件给所有语种的编辑说这里搞错了搞错了,还没忘了说是the Chinese translator发现的。我怕只怕他过不多久有呼啦啦地满世界发邮件说又哪里哪里出问题了,说不得大家只好再返工。

现在的畅销书制作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广告攻势凌驾一切,版权先卖出去再说,至于final什么时候修改,又要修改多少,是不是会给译者造成时间精力的浪费,是不会考虑的。到现在我书都译完了,连样书都没拿到,小瑶瑶也没有,我们只能打印不牢靠的电子版来搞伟大的翻译出版事业。

说实在的,SC之后,我对美国的畅销书的信心也下降到了历史的新低点,虽然SC本身并不差劲,翻译它也不算丢我的份儿,但那是后话,留给译后记再说吧。

November 29

看看我的宝贝

第一次发纯图片帖:)